本报讯“我刚刚买到的排骨有异味,我需要帮助。”近日,市民林先生通过12315平台投诉在天九湾某猪肉摊购买的排骨有异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凤凰山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件后立即前往实地核查,发现实际交易地点在天九湾旁的顶墩市场,因两个农贸市场仅一桥之隔,十分临近,实际属于霞林所管辖。凤凰山所执法人员立即与霞林所开展沟通,为尽快查清事实化解消费纠纷,避免事态恶化,凤凰山所执法人员展现市场监管担当,果断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和现场调解。
经现场检查,该猪肉摊上已无肉品在售,摊主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猪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等材料,票证齐全,来源清楚。摊主提出猪肉来源清楚,票据齐全,没有责任,让林先生又急又气,调解陷入困境。眼见双方又起口角,短时间无法和解,又临近中午,霞林所执法人员接过调解“接力棒”,将调解会场转移到市场监管所调解室继续开展。
调解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摊主普及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猪肉经营不仅要落实索证索票,还要做好肉品查验和销售过程肉品质量检查,防止炎热天气猪肉变质,如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需承担责任。同时,执法人员详细剖析了排骨出现异味的多种可能原因,让双方都冷静下来,缓和紧张气氛。
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调解,摊主终于认识到问题所在,当场向林先生致歉。林先生气也消了,体谅了摊主经营的不易,放弃高额赔偿要求。最终摊主全额退还了购肉款项并作出适当补偿,双方握手言和。
“没想到反映问题后,市场监管所的同志放弃午休时间帮我解决烦恼,不仅退了款,还让我对食品安全更放心了!”林先生拿着退回的购肉款项及补偿款,对城厢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高效处理投诉的做法连连点赞。 (倪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