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荔城大队依法查处一起网约车违规经营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案情回顾:7月22日9时10分许,荔城大队执法人员在延寿北街建发龙湖路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现场发现,驾驶员朱某正驾驶车牌号为闽BDA3***的小型轿车,通过“明智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搭载1名乘客从东北婆婆车轱辘烤肉店前往建发龙湖书香府营销中心。当执法人员要求朱某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其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件。
调查与处理:经现场取证,朱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通过平台接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程序立案查处。
法规解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需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本案中,朱某“双证”缺失,属于典型的非法营运行为。此类行为不仅扰乱运输市场秩序,更因车辆安全性能、驾驶员资质缺乏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执法亮剑,护航出行:荔城大队始终以“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为原则,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通过路面巡查、科技监管等手段,精准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巡游出租车违规经营等乱象,有效净化了运输市场环境。
温馨提示:选择正规平台,认准“双证”车辆。广大乘客出行时,可通过“福建省道路运输网上服务系统”查询车辆和驾驶员资质,拒绝乘坐“黑车”。若发现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可拨打12328热线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良好出行环境。
交通运输执法,既是对行业秩序的捍卫,更是对群众安全的守护。荔城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市民出行筑牢安全防线! (方青伟 郑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