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某因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3年9月,吴某听闻某些野生动植物价值颇高,便心生贪念,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仙游县自然保护区,非法采挖5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并试图通过网络售卖。经群众举报,吴某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吴某挖掘的植物确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遂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一草一木皆系生态命脉,一枝一叶俱是文明传承。莫为眼前蝇头小利,让贪念沾染青山本色;勿因侥幸心理,使珍稀植物凋零于铁锄之下。让我们共同以敬畏之心守护每一株“绿色国宝”,用法治信仰筑牢生态屏障。(黄元江)